大学生就业渠道汇总
一、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
国有企事业单位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其他岗位均实行公开招聘,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拟聘人员公示不少于7天。
二、到中小企业就业
三资和民营企业等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主力军,也是每年到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的主力军。凡录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须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
三、参加研究生、专升本考试
考研:9月份发布考研公共课、统考专业课大纲,网上预报名;10月份,网上报名;11月份,现场确认,考生到指定地点确认、缴费、照相等;12月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次年2月份,公布初试成绩,考生及时查询并进行复试准备;3月份,自主划线和国家线相继发布,未进入复试的可考虑调剂;4月份,确认复试时间及调剂;6月份,邮寄录取通知书。
专升本:政策大概在每年四月底出来,里面包含了报考学校信息(专业、指定教材)以及要准备的材料;五月中旬考生持材料(一般为申请表、成绩表)到报考学校报名;6月上中旬考试;7月确定录取结果。
四、应征入伍
每年2月-8月份,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报名(女生为6月-8月),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交学校武装部。
毕业生在离校前,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武装部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须持《登记表》和《申请表》7月30日前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
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
五、参加公务员考试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一般每年10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六、参加国家地方基层项目
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报、集中派遣方式进行。4月份,学生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名;5月份,根据公告要求参与笔试、面试;6月,统一体检、公示、录取。
选调生:选调生从高等院校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的毕业生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一般在每年3月-4月进行。
特岗教师: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一般在每年5月-8月份进行。
三支一扶:“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一般在每年的5月-6月份进行。
大学生村官:各省市根据本省安排在4月-9月进行村官报名及考试工作,详情关注相关省市招录公告。
七、出国、出境
出国工作或学习统一称作出国、出境。想要出国、出境的学生请注意提升自己的语言能力,尤其是口语能力,办理好护照,申请签证等。
八、自主创业
国家积极鼓励有能力、有志向的大学生走自主创业之路,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初期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持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