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考评标准 |
分值 |
考评办法 |
就业 |
40分 |
就业率 |
离校前初次就业率(6月底)不低于50%,离校前最终就业率(8月底)不低于85%,年终就业率不低于95% |
此项工作作为就业工作基本要求,对未完成其中一项者,就业总分下浮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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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 |
正式就业率不低于55% |
高于80%(含),得10分;70%-80%,得8分;60%-70%,得6分;55%-60%,得4分; 55%以下,0分。 |
10 |
网评 |
就业创业教育 |
学生工作队伍和专业教师队伍每人每学年至少为学生做一次就业创业教育讲座。 |
两支兼职队伍,按学校文件要求,有名单、有计划、有讲稿。 |
8 |
网评 |
就业指导 |
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帐,实施精准帮扶 |
有帮扶措施,有一对一帮扶名单,有帮扶结果。 |
2 |
网评 |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竞赛”、“简历大赛”等活动 |
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生涯规划竞赛”、参与人数占全院人数20%;要求所有毕业生撰写“求职简历”,参与学校“简历大赛”的人数不少于占全院毕业生人数的10%。 |
3 |
网评 |
就业服务 |
巩固和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 |
有若干个就业基地,全年就业基地吸纳全院毕业生总数不少于20%(有基地名称、合作单位名称、吸纳毕业生名单)。 |
10 |
网评 |
建立有效用人单位信息库,开展多种形式招聘会 |
有用人单位信息库,提供有效信息岗位数超过毕业生人数3倍以上(有具体单位、岗位、数量)、吸纳毕业生人数20%以上、招聘会吸纳毕业生人数10%以上。 |
5 |
网评 |
积极开展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跟踪调查 |
每个年级有不少于10%的学生参与问卷调查,不少于5%的录用当年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参与市场调查。 |
2 |
网评 |
特色加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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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就业、创新创业、校友工作有关,且工作突出者,均可申请加分。 |
根据各教学院申报的加分项目,评比后确定分值。 |
30 |
组织专家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