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08号)精神,现将有关2023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回执录入时间
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5日
二、录入方式
为提高工作效率,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年度继续通过分批汇总、集中录入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回执录入工作: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的申请信息向各学院下发《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各学院按照表格内学生数据在学生报到时收取学生《受理证明》(上下两联,上联交各学院,下联学生个人留存),并将《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填入《信息表》预留位置中。没有纸质版受理证明的贷款学生,需联系生源地资助部门,或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所有《受理证明》都需要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信息表》(纸质与电子各一份)连同《受理证明》一并于9月15日前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表》中顺序与《受理证明》顺序保持一致,序号标在《受理证明》右上角),《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nylgzizhu@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4.因地方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则各学院直接按照表格格式补充数据即可。
5.请各学院在老生报到、2023级新生报到时收集《受理证明》并在《信息表》中填入回执校验码,以提高工作效率。
6.对已经报到但未提交《受理证明》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各学院应及时进行情况核实并进行登记,如学生自愿放弃贷款则在信息表校验码位置中注明“放弃”;如学生未报到,则注明“未报到”(其他如休学、退学、入伍等不能完成贷款办理的都需注明)。如有学生回执单丢失的告知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询问回执校验码。
三、工作要求
回执录入工作是高校保障生源地助学贷款顺利发放的重要环节,截至目前为止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人数5000余人,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没有设置院系操作权限,所有回执录入工作均须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此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我校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收集和汇总工作。
全网担保平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