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及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4月5日放假,共1天。
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应急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自我防护和安全防范意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及干部职工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各教学院按照《全网担保平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实施意见》(南理工字〔2020〕27号)要求,于4月3日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报送至党政办公室212室刘晓龙老师,各党政管理机构、教辅和后勤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做好值班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