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全网担保平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1〕143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校内各类实验实训场所,按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1)逐条对照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二、检查要求
1.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实训场所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不留死角”。
2.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校级检查前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隐患,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
3.各单位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表》(见附件2)。
4.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会同与相关部门将对各院(部)相关实验实训场所进行检查。
三、寒假期间安全管理
1.确保寒假期间监控、门禁、烟感报警设施正常运行,实验室门窗关好、人走切断水电,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等工作。
2.对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严格执行上锁或上双锁规定;各类危险废弃物送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分类存放。
3.高压气瓶总阀关闭,固定稳妥;特种设备、射线装置和贵重仪器设备专人管护,假期不能停止运行的设备应明确责任人、专人操作。
4.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信息准确完善,未安装安全信息牌的实验室及场所,门上应张贴安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急电话、实验室危险源等,确保紧急救助。
5.假期间实验室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并贴封条,需要进行开放的实验室,必须经所属单位批准并报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备案;按要求对使用人进行门禁授权,明确安全责任人,培训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规范操作,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
6.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告本单位责任人外,同时报告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电话:15838770631;如发生危险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意外事件,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电话:62232646、63121710、63106110。
7.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场所安全工作,要梳理安全工作的重点,要有具体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并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四、时间安排
学院自查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
学校抽查时间: 2022年12月7日—12月8日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2日下午18:00前,将本院(部)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及附件1-附件3,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与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行政楼1楼110办公室。
联系人:崔峰
电话:62233652
邮箱:8539328@qq.com
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营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