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政法函〔2021〕420号附件)和学校主页通知公告在2021年7月31日发布的《全网担保平台关于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教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组织发动在校大学生实施开展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目前,据省教育厅通报,我校参与“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在线学习活动的学生参与率为0。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学宪法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迅速推动我校大学生参与到宪法学习中来,将中央关于青少年宪法法治学习这项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本年度学习任务结束后,学校将对各教学院学生全年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活动要求和具体流程如下:
一、活动要求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已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依法治校办公室负责牵头引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学生处负责引导全校学生参加“宪法卫士”2021行动计划;各教学院负责本单位学生参加“宪法卫士”2021行动计划,确保全员参与(截至2021年11月23日前,确保我校学生总体参与率不低于70%,12月31日前达到100%),活动取得实效。各教学院要明确专人负责(11月9日上午12点前将人员名单报学生处),组织学生通过普法网进行网上学习、答题活动,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大学生宪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项工作将作为各教学院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学生参加课程学习、课程练习和综合评价情况纳入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由学生处和团委组织考核。
二、活动流程
学校通过以下方式组织学生参与: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学校管理员账号,前往个人中心。
第二步:由学校管理员添加班级,学校管理员可继续任命班级管理员(各教学院可为一个班级)协助活动管理,通过模板批量生成学生的普法网账号。具体操作请见附件:学校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班级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第三步:通过网页端、微信小程序或下载客户端统一组织学生在校内参与活动,或组织学生利用课下时间自行完成。
学生账号统一生成后,学生按照学校下发账号登录,需要完成对应年级的学习、练习和综合评价。学生学习内容所对应的年级为秋季开学后所在年级。
具体活动流程请登陆青少年普法网:https://static.qspfw.moe.gov.cn/xf2021/guidelines.html查看活动指南。
三、联系方式
依法治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377-62232368,联系人:王冷。
学生处联系电话:0377-62076533,联系人:侯凯中。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联系方式:活动联系电话:010-88819626、88819617,技术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政法函〔2021〕420号附件)
2.《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号)
3.学校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4.班级管理员后台操作指南
依法治校办公室 学生处 团委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