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团支部:
在广大团员和青年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中青发〔2023〕15号)要求和《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印发面向全省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豫青字〔2023〕22号)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和学生工作实际,特面向全校团员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0月25日
二、参与对象
全校团员青年
三、活动推荐主题
1.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www.gqt.org.cn/ztjy/
2.开展“微宣讲”活动。
依托“豫见理响”青年理论宣讲项目,各团支部要聚焦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内容,团干部结合“上讲台”制度,面向团员和青年宣讲党的创新理论。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各教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要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策划具体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2.活动方式。各团支部学习应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思政课教材结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围绕专题开展研讨辨析、座谈交流。在专题学习期间,团员应在主题团日前进行自学,要组织非团员的青年列席支部学习或参加讨论。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可采取支部联学等方式开展。
3.活动开展。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手段,在教学院团委宣传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集中开展宣传报道活动,不断扩大学习活动的影响力。
4.材料要求。请各教学院团委于10月28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参考格式见附件)和活动图片(至少5张)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邮件命名为“教学院名称+10月学习活动”。
各教学院团委各类材料报送应及时迅速,校团委将通过官网、官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5.评选表彰。校团委根据各教学院团委报送的材料和活动开展的实效,评选若干个本月主题团日活动优秀团支部,并通过团委官网、官微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发放奖品。
联系人:肖 遥 杨春乐
联系电话:18637768169 18104484820
电子邮箱:nylgtwzzb@163.com
附件:##学院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题团日活动的总结
共青团全网担保平台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